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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集(主办方供图) |
伍晓军认为,两岸的农业、农村、农民具有的比较优势与依存性是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具体体现在三方面:(一)两岸乡村的共同性。海峡两岸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有着共同的文化性、民族性、共同认知。在农业领域有极强的共通性,这是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得天独厚的禀赋优势;(二)两岸乡村的互补性;台湾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小农”,耕地面积不大,产量不多,市场也小,但农业很精细,农业技术也很高。而大陆有着广阔的农田土地和劳动力,如何吸引台湾农民带着自己的良法良种到大陆进行交流合作,实现资源的互补,这正是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要领所在;(三)两岸乡村的行动共生性。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是两岸乡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随着台湾农民更多地加入到当地的乡村振兴中来,两岸同胞在共融共建共赢的过程中,既收获了经济利益,也增进了友谊,加深了情感认同。
伍晓军指出,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有四方面路径。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要关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主体参与者,并进而以之为切入点探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对于参与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主体的台湾农民,我们不能局限于狭义上的真正干农活的“纯农民”,而应包括来自农村或者从事涉农工作的所有台湾同胞,而且很多在大陆的台商台胞本身就来自台湾农村。要把两岸以农民为主体的“人”真正凝聚到一起,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发展思想,鼓励广大台商台胞积极参与大陆乡村振兴建设,把乡村振兴和凝聚人心结合起来,真正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通过交流合作促进融合发展,通过成果共享强化深度融合,如此双向互动、良性循环,有利于消解两岸心结,实现心灵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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