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十三届全国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一)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坚守的最大政治共识。70多年的实践证明,党的领导越是坚强有力,人民政协事业就越能蓬勃发展,政协制度优势就越能充分彰显。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体现到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工作谋划、职能履行、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机制,使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确保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
(二)必须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这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也是更好发挥自身功能作用的基石。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是人民政协制度的鲜明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理念和基本方式,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都需要通过协商来实现。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制度化协商平台。要通过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选项,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真正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必须聚焦中心工作持续提高协商效能。这是新时代人民政协更好服务民族复兴伟业的应有之义,也是不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长期之功。要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坚持完善协商内容与丰富协商形式一体谋划,聚焦“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科学选择协商议题,合理确定协商形式,努力做到议题选择准、情况调研透、协商内容精、议政质量高。要坚持健全协商规则与培育协商文化同步推进,优化协商流程、创造协商氛围,做到聚同化异善协商、坦诚相见真协商、互动交流深协商。要坚持增强协商本领与提高协商实效相互促进,在广集众智的深度协商中服务科学民主决策,在同心同向的真诚协商中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更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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