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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以下为开场发言以及记者会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早晨。我宣布政府今日正式展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公众谘询。
政府稍后将公布谘询文件,并会在今日下午在立法会作详细介绍。我感谢立法会梁君彦主席、保安事务委员会陈克勤主席和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廖长江主席的同意,我们今日下午会到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介绍政府的谘询工作和谘询文件。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会出席。
我在此强调,《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必须做、要尽快做。第一,这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更加再次强调要尽快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
第二,社会经历了二○一九年港版“颜色革命”、“黑暴”,大家都体验和明白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是严重的,是真实的,是可以突如其来的。加上地缘政治日益复杂,我们必须尽快修补这块“短板”,早一日风险少一日。
第三,在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同时,特区有责任落实《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在进行第二十三条立法时,必须同时履行有关责任,以完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不足和“短板”。
这次立法建议采取以下原则:第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第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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