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8日电/据环球网援引掌上春城讯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5月7日消息,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耿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耿梅代表区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隆阳区新闻网图)
耿梅简历
耿梅,女,云南隆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传部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科科长;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报社工作,历任记者部主任、要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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