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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委黄珊珊。(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8日电/台湾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设“2年条款”,排名第15名的陆配李贞秀2026年有机会递补成首位中国大陆籍“立委”,不过陆委会昨表示,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对此,民众党“立委”黄珊珊8日表示,前南投县陆配议员史雪燕递补成功,显示并无违法。若“内政部”、陆委会有新的解释,应该修法,“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识形态解释。”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昨指出,两岸条例只保障参政权,就任公职要回到“国籍法”,“国籍法”规定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李贞秀则反击,提出“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陆委会应先裁撤。
黄珊珊今日受访时则说,这事要先回到法律面讨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大陆地区人民有特殊规定,很清楚的是,有位前南投县议员递补、就职、且任满。她所指的,就是国民党籍的史雪燕,曾于2019年递补担任南投县议员,成为台湾首位陆配议员。
黄珊珊表示,曾经有公职宣誓就任,且任满都没有发生违法问题。若“内政部”、陆委会有新的解释,就应提出修法,或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特殊规定删除,回到“国籍法”讨论,否则如何解释之前南投县议员可就职?
黄珊珊再举例,曾有陆配考公务员,因入籍没有满10年而未录取,满10年后再考就顺利上榜且分发。难道陆委会认为这些任公职的陆配现在没资格吗?她呼吁,请陆委会跟“内政部”好好沟通,要修法就拿出法条,而不是用政治攻防、政治语言,“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识形态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