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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8日交保后离开北院前发表简短谈话。(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9日电/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等案,声请具保停押5日获台北地方法院裁定7000万元交保,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则以3000万元交保。台北地检署不服柯文哲、应晓薇交保裁定,今天下午6点向法院提出抗告,并拟具5大理由,包括今天庭讯后,柯与证人陈智菡同车,违反与证人接触规定,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应晓薇5日办妥手续后离开法院,柯文哲8日则同意由妻子陈佩琪办理后续交保程序,于8日下午离开法院。
北检声明如下:针对法院2025年9月5日裁定柯姓、应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羁押,本署检察官已拟具理由,于今天下午6时向法院提出抗告。摘录如下:
1. 依照台湾高等法院2025年8月11日2025年度抗字第1881号裁定(被告柯O哲、应O薇延长羁押抗告遭高院驳回之裁定),认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证人尚未调查完毕。检方盘点2025年10月间尚待交互诘问之重要证人,至少包括:黄O茂(10月2日)、张O祥、范O伟(10月16日)、黄O珊(10月21日)、吴O民(10月30日)等人。故检方主张不论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证人交互诘问完毕前,仍有羁押之必要。
2. 被告柯O哲于昨(9)日具保后,即与本案证人陈O菡、陈O丞有所接触,已违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与证人有任何接触之行为”之事由。
3. 被告柯O哲具保后,对即将于2025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证之共同被告李O宗喊话,然共同被告李O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实,与被告柯O哲有相互指证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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