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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现任主席黄国昌。(中评社 张颖齐摄) |
中评社台北9月15日电(记者 张颖齐)前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长任内涉京华城案遭羁押禁见逾一年,台北地检署抗告成功,但台北地方法院15日再以7千万新台币维持交保。但对于北检针对柯与相关证人陈智菡、陈宥丞接触,高院因此更裁部分,北院则针对已讯问完之证人(起诉书中多达约200多人),要求不得有任何“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少了“接触”2字。
北院5日原裁定柯文哲、应晓薇各以7千万、3千万具保停押,应晓薇5日交保,柯文哲则是8日交保。台北地检署9日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2日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北院15日重开羁押庭,晚间宣布裁定维持原保。而北检提出抗告称,不得陈智菡、陈宥丞接触,高院裁定要胪列具体证人、被告范围。柯文哲不满称起诉书多达200、300人,民众党中央一半都是证人,已讯问完都不能接触?
柯文哲、同案被告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出庭羁押庭,北院晚间宣布合议庭评议结果,承审的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江俊彦、受命法官为许芳瑜、杨世贤,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则有由江长志等,辩方有被告柯文哲及委任辩护人萧奕弘、应晓薇及辩护人。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柯妻陈佩琪、应晓薇长女应佳妤等列席旁听。
北院裁定新闻稿如下:本院2025年声更一字第13号被告柯文哲、应晓薇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案件新闻稿,新闻摘要:柯文哲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7千万元保证金后,应晓薇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3千万元保证金后,均准予停止羁押,并均限制住居于居所地,并均自停止羁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均应遵守下列事项:1、除在法庭内开庭期间,因诉讼行为所必要外,不得与同案被告、及本案后续尚待传唤到庭进行交互诘问之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另就起诉书证据清单所载之证人,被告不得有任何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2、接受如本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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