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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陪审团协会、台湾公民人权联盟19日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俞敦平摄) |
三位代表提出了几个过往的例子,包含台中2020年发生的女儿弒母案,被告因长期患有忧郁症和躁郁症,又遭母亲的赌博和勒索,而持刀杀害母亲,犯后无悔意。一审时被判8年,更一审被判5年。去年由国民法官审理的哑铃弑父案,被告也患有精神疾病,且未定时服药,曾多次住院治疗。经长期遭父亲的暴力和妄想,而以哑铃杀害父亲,犯后坦承犯行并有悔意,却被国民法官判处12年有期徒刑。他们指出许许多多的案例都被判得比以往未有国民法官参与来的重。
三位代表认为这些案例显示了国民法官法的不合理之处,这些案件的事实都已经确认,没有争议,只是量刑的问题。如果采用陪审团制度,就不需要让人民参与,只要交给专业法官来决定即可。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也可以避免人民的主观判断影响刑罚的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