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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世芳受访。(中评社 俞敦平摄) |
谈到近期有陆配村里长因持中国大陆护照遭解职,刘世芳强调,台湾在陆配参选与就职事宜上,必须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籍法》办理。民选公职必须忠于“中华民国宪法”与国家,不允许同时效忠两个不同国家。她并指出,不少近期才放弃中国户籍的当选村里长,对法规瞭解不足,呼吁地方政府应加强宣导,以避免争议。
针对媒体询问去年偷渡来台并近日接受专访的大陆网红案件,刘世芳回应,该人目前由“移民署”依规收容安置,而非外界所称的“交保”。她强调,政府将依相关程序办理遣返事宜,若涉及人身安全疑虑,将另寻适当方式确保安全。
至于外界质疑禁止陆配担任公职是否构成“封杀”?刘世芳表示,“内政部”仅依法行政,没有额外限制,并重申台湾是民主法治国家,民选公职必须依法律规定履行单一效忠义务。她强调,《国籍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内容明确,请各界参照法律条文,不必作过度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