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帮助申请的工作签证(H-1B)和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等也比过去难了。过去,H-1B一旦抽签抽到,基本上就能获得批准。但是,现在比过去严多了。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FRE)、到工作场所抽查和拒绝的比例明显提高,而且拒绝的理由千奇百怪,许多“过去没有见过”。
调集数据 前后对比申请
曹杨亲民说,她感到移民局的数据库扩大得很厉害,很容易调集申请人所有的数据,进行前后对比,然后送到法庭。“如果是新客户,我都要建议他们调档。”她说,有的客户说他们没有必要调档,因为他们过去没有提出过申请,其实不然。
她说,有的申请人很早就偷渡来美,听信别人说先办一张工作许可,挣钱偿还偷渡费再说。多年后,他们和有身份的配偶结婚,拿到绿卡。但是,在考公民时遇到麻烦,因为移民局把他们的所有资料都找到了,对比后发现早年办理工作许可(work permit)时填写的内容与调整身份(I-485)时填写的不一样。移民局认为他欺骗政府,取消绿卡。于是,他只好请律师处理。
她说,移民局将所有数据电子化,如果把申请者的姓名输入进去,相似的姓名数据都会出现,方便移民官核对。“有的华人认为,自己很久以前提出的申请,移民局不会知道,结果和他们估计的相反。”
政府律师 没那么好说话
曹杨亲民说,现在政府律师也没有过去好说话了。以前,如果她提出共同开案的要求,政府律师出于帮助的目的大多同意,但是现在多半是“不同意”。例如,若是申请I-601A豁免,需要把过去的案件关闭,但是政府律师不同意关闭。“以前同意的比例很高,现在基本上反转。”政府律师拒绝开案,而且不给理由。
递解出境是将某人送出境外,被递解者一般身负递解令。“不过,许多人并未出境,留在美国黑了下来。”
她说,过去提出的暂缓递解申请(Stay of Removal)容易获得批准,但是现在很难。例如,她有一个客户,偷渡来美多年,单身,没有孩子,因为患上肾病,需要每周洗肾三次。如果回中国,他的经济条件无法支付洗肾费用。去年提出暂缓递解,很快获得批准。“但今年申请延期,四个月没有消息,最后收到拒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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