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规则要清晰明确,要科学衡量成本与收益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居民学习、理解成本,要满足激励相容的原则,避免出现“乱扔垃圾”比“扔错垃圾”的处罚还要小等尴尬局面。
再次,要对症下药,畅通政策。比如:是否应该制定危险废物专用转移车辆标准?是否出台危险废物专用车辆专项道路管制办法等,为垃圾分类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
此外,换要用好“互联网十智能”的相关科技,从公益角度出发,搭建全过程监管与公众参与的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从个人到群体的垃圾分类台账档案,联动个人征信,完善大数据管理与采集,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闭环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可持续发展。
总之,垃圾分类“扩容”莫忘“提质”,期待各地因地制宜,好自为之。也期待各地加强彼此间的沟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不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