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2日电(作者 季烨)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层级之高、分量之重不言而喻,对于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清晰阐明了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方法论和路线图。福建地处对台工作的最前沿,是两岸融合发展的先行区和试验田。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体现了中央对福建对台工作的重视,也凸显了福建在闽台融合方面的历史使命。从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和平潭全方位对台开放格局,到实现福建全域融合发展;从人员往来便捷到经贸深度融合,再到社会人文交流更加深入,这种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深度融合,正是为了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带动大陆其他地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夯实民意基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也有助于廓清两岸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真正形成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合力,从而推动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充分彰显了我们为台湾同胞谋福祉的不变初心。“亲望亲好,中国人要帮中国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正是为了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持续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意见》涵盖了两岸经济社会人文交流等方方面面,从畅通台胞往来通道到鼓励台胞来闽就业,从优化涉台营商环境到深化产业合作,从促进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到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对于广大台湾同胞而言,这些举措不但提供了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和生活便利,更意味着融入更广阔市场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宝贵机遇和政策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