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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与相关部门于6月21日下午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评社 李子宁摄) |
四是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的。“台独”顽固分子为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利用职权操弄“渐进台独”、打压支持统一的正义力量,危害严重,故规定为分裂国家罪的一种情形。
关于煽动分裂国家罪,《意见》规定了1项具体情形和1个兜底项,明确规定,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及其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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