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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中评社 段晓鲁摄) |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记者:此前大陆方面宣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及制裁措施后,台陆委会曾称“两岸互不隶属,制裁非法无效”。请问大陆此次出台的《意见》如何对台湾产生效力?
朱凤莲: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具备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台湾东森新媒体ETtoday记者:对于大陆出台的《意见》,台陆委会称对台湾没有约束力,台湾有专家也称,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这对于两岸交流没有帮助,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后援记者:段晓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