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旗被捕后,国家监委多次派工作组赴保加利亚详细了解保方引渡程序和细节要求,确保引渡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加快引渡程序,根据保方要求,指导浙江省用最短时间,完成了符合引渡要求的关键性证据收集以及引渡请求所需的完备材料,获得保方高度认可。最终,姚锦旗从触网到被引渡回国,只用44天就走完了通常需数年的引渡程序。
点评:姚锦旗被引渡回国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的引渡第一案,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法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作出了生动注脚。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监察机关开展追逃追赃的法律武器更健全、程序更规范,在劝返之外,更多运用引渡、异地追诉、遣返等方式,追逃追赃更具震慑力。
案例4 许超凡案:外逃17年仍被人赃俱获
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8年7月11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随着一架由国外飞来的国际航班在雨中落地,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许超凡的外逃之路也走到了尽头。这一天,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在中外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许超凡案推进过程中,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各单位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先后向外方提供了15万页的证据材料,开创了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外方法院作证等多个“第一”。得益于这些扎实工作,此案不仅使许超凡被遣返回国,还成功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据悉,世界银行、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等均将该案列为国际追赃工作的成功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