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这里面是什么?存了多久了?”今年7月下旬,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的嘉兴鲨威涂料公司,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的执法人员进厂检查。
秀洲区的执法人员查南湖区的企业?没错!这样的交叉执法,是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后的常态。
4年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开展改革试点的目的是,“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
“垂改”之后,执法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持续提升。执法效率高了,托人说情的少了,改革的初衷正逐步成为现实。
从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到监测监察执法“垂改”;从明确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到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从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到推行绿色生活创建……近年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聚焦八大类制度体系建设、47项具体改革任务,已陆续出台60多项相关的配套制度,为护佑绿水青山筑牢根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构建——
“啊,是老虎!”7月17日,吉林珲春出租车司机郎师傅途经哈达门乡三道沟村附近时,惊讶地发现路上趴着个“大家伙”。“很多年都没在村子附近见到东北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