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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长高虹安出庭20分钟即离开。(中评社 张颖齐摄) |
中评社台北11月4日电(记者 张颖齐)已退出台湾民众党、遭停职的无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涉浮报“立法院”公费助理酬金、加班费,经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其不法所得为11万6514元,判处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高虹安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4日上午首度开庭审理。由于今日为准备程序庭,过程仅有20分钟即结束,出庭的高虹安也在庭讯后离去。
据瞭解,承审法官在法庭上仅问高虹安是否认罪,高的委任辩护律师团坚持清白,表明无贪污犯意与不法所得。
高虹安涉诈助理费,台北地检署认定高以国会办公室零用金虚报酬金、加班费,不法所得46万30元新台币,涉犯贪污诈领公有财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高虹安主张无罪,台北地方院法认定不法所得为11万6514元,判她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高虹安与检方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日首开庭。
高虹安今日上午9点半出庭,由于是准备程序庭,时间只有20分钟,承审的台高院法官为郭豫珍,郭豫珍兼具艺术画家身分,曾撤销过撤销陈水扁与民进党籍前桃园市长郑文灿的抗告案,让陈、郑在更裁后都被收押。高虹安20分钟后就在律师等陪同下离开台高院。据悉高虹安及其律师团仍主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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