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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18-11-15 16:32:46


 
  《意见》指出,要加大流动性风险防范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设立规模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市场化债转股专项金融债券、私募资管产品等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制造业贷款年均增长10%。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0亿元,各区县(市)全面建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盈利性考核指标。推进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重点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00亿元。

  此外,宁波市还将大力促进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试点,通过央企增信、地方担保提振投资者信心。

  优化营商环境,破除企业发展壁垒

  按照《意见》要求,宁波市将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不设置附加条件。当前重点做好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项目的信息常态化发布工作,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专科医疗、护理、康复等细分领域。

  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此外,《意见》还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制度,建立民营企业决策参与机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标准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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