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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拜会绿营党团批修公投法 3绿委接待
http://www.CRNTT.com   2019-05-13 12:22:38


吕秀莲与绿委管碧玲、郑运鹏。(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5月13日电(记者 黄筱筠)吕秀莲今天为了公投法修法,特别拜会民进党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民进党团由书记长管碧玲与书记长郑运鹏接待,“立委”何志伟也到场。当媒体问到是否要提醒民进党莫忘初衷,以及是否打脸“行政院长”苏贞昌时,郑运鹏则要出面制止媒体,并表示他们要闭门讨论。但吕仍不顾“立委”阻止说,人权是基本权力,她用一生捍卫,不相信苏贞昌院长作为人权律师,会拍板这样的版本,可能手下作业疏忽。

  “立法院”目前正在审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吕秀莲不满“行政院”版本的修法,将增拟“公投连署须附身分证影本”,拜会民进党与国民党两个“立法院”党团,并送上一封信,信里包括大法官会议释字603号解释。

  吕秀莲在前南投县长彭百显以及东华大学教授施正锋陪同下拜会民进党团,但只有管碧玲与郑运鹏出面,党团总召柯建铭并未出席。

  吕秀莲说,“行政院”于4月11日通过《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其中第9及第12条增列,“提案人及连署人应附具国民身分证影本”,她批评,这涉及个人隐私,且是阻挠直接民主的实践。

  吕秀莲被问到党内目前初选情形,吕则说,这不是她今天的主题,她不愿意讲。

  吕秀莲说,民进党两次执政,第一次执政设立人权委员会,当时刚好要换发身分证希望全民按捺指纹,人权谘询会议认为指纹不能纳入,因这是非常重要个人隐私,在陈水扁支持之下,由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提出大法官申请“释宪”。
 

  吕秀莲说,根据大法官会议释字603号解释,隐私权乃为不可或缺之基本权利,受“宪法”递22条所保障。现在“行政院”修公投法要连署人附上身分证影本,这是手段过当,不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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