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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规模 美中日英全球前四(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
中评社北京11月21日电/第二部世界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1~2017)》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布,黄皮书专门开辟了“专题分析报告”,聚焦当今世界创新发展前沿问题,着力对“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与数字产业发展策略”进行深度分析指出,美国、中国、日本、英国位列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总体规模前四。
报告认为,数字经济经历四个阶段大约7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多个层次,遍布社会各个领域,影响全球经济持续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总体规模,美国(约11万亿美元)、中国(约3.5万亿美元)、日本(约2.3万亿美元)与英国(约1.43万亿美元)列全球前四位 。这四个国家在2017年全球国家创新竞争力排行榜上分别排在第1、第10、第4和第9位。显示数字经济发展最好的国家也是世界创新竞争力最强的国家。
报告选取了“每千人因特网用户数衡量”、“数字化普及程度”、“数字化运用程度”和“数字化运用能力”四个指标来衡量世界各主要国家数字化就绪程度、数字化普及程度、数字化运用程度和数字化运用能力,并计算“数字经济发展程度指数”。结果显示,近5年全球数字经济保持低速稳定发展 ,其中,数字化就绪和数字化运用程度增长最快,年增长均超过6%,一定程度说明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来拉动,但是受限于整体普及程度和个体运用能力增长速度较慢,导致数字化在整个社会的运用发展还没有达到更理想的程度,交互加成效果不明显。
报告采用系统聚类分析的方法将全球100个主要国家根据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分成了四类。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阵营有16个国家,主要由欧美及亚洲的发达国构成,是全球数字经济的发达国家。第二阵营有36个国家,包括了欧洲其余的大部分国家和部分拉美、亚洲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是数字经济的较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与第一阵营差距不大,只是某个方面有所不足,比如创新竞争力高居全球第2、第3的德国和法国,由于数字经济普及化程度偏低导致落到了第二阵营。第三阵营包括了33个国家,主要由亚洲、拉丁美洲、东欧和非洲国家构成,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前两个阵营,但在数字经济的某些方面有较高的水平,比如同处于这一阵营的人口大国中国、印度和墨西哥的在线公共服务水平就很高。第四阵营有15个国家,大部分是经济发展极度落后的国家,他们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全球其他国家。其中,印度尼西亚和纳米比亚的经济发展水平虽然远超这一阵营其他国家,但由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水平很低,导致了数字经济的整体发展受限。
数据分析显示,四大阵营的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上具有明显差异,而第四阵营的发展水平又远远落后于其他阵营,显示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目前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于国家创新竞争力的重要作用,除了美国、英国等少数发达国家外,各个阵营的其他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均存在明显的短板。
报告进一步分析了全球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发展策略。在全球经济面临转型挑战、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数字产业将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增长的新动能。世界各国应在数字技术产业、数字商务产业、数字创意产业、数字民生产业、电子政务等领域推进务实合作,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世界各国应通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提升国民数字素养和重视高端数字人才培养、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等举措,推进全球数字产业的加快发展。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