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8日电/江湖结拜,歃血为盟,听起来像是黑帮题材影视作品里的桥段。然而近日,《春城晚报》曝光的一起政府官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事件,却足以令人目瞪口呆。在这起案件里,堂堂一县环保局的局长,竟然公然和“黑道大哥”拜了把子,成了义兄弟,实在令人分不清,这样的官员到底是人民公仆,还是江湖流氓。
5月15日,富民县法院公开审理了富民县首例涉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受审对象,便是此前曾担任县环保局局长的幸某强。据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幸某强担任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局长,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俊获取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煤渣、食堂物资业务,以及云南泽昌钛业有限公司电石渣业务中提供帮助,收受陈某俊所送9万元,为“陈某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滋生做大提供支持和帮助,充当恶势力“保护伞”。2013年上半年,幸某强同样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对云南泽昌钛业有限公司渣库未批先建、擅自堆放工业废料违法行为的整治整改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云南泽昌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东所送20万元。
如此明目张胆的受贿行为,毫无疑问触犯了党纪国法,再加上与黑恶势力勾结的情节,幸某强的罪行可谓相当严重。然而,检察院的起诉书,事实上并没有把幸某强的恶说尽,除去这些违法情节之外,幸某强的个人作风也有巨大的问题。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证据证实:幸某强在担任环保局局长期间,不仅为陈某俊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竟然还和陈某俊结成了“拜把兄弟”,江湖气息十足。不过,各位也千万别以为他们的“结义”真有多少义气的成分,结拜之后,陈某俊知道幸某强爱好玩麻将及娱乐场所,经常专门为幸某强安排打麻将,还带幸某强到各种夜场“找小姐”,为幸某强开房,可谓败坏至极。
无独有偶,事实上,近期被曝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与黑恶势力头目建立这种“特殊关系”的干部,并不只有幸某强一人,四川西充的民警贾某某,近期也被有关部门“揪”了出来。
5月16日下午,四川南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成果,同时公布了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贾某某案便是南充首例涉黑“保护伞”案。
经查,贾某某原系西充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西充县人李某纠集岳某等社会闲散人员,长期在西充县违法放高利贷、强揽工程,并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为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