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能力,将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注意四点:
第一,党的领导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保障。能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党,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还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第二,国家治理体系涉及到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制度安排,要做到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优化治理结构、理顺协同机制、形成制度合力,才能够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第三,国家治理涉及到党政部门,还有人大、政协、司法、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只有实现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发挥有效功能,做到良性互动,形成主体合力,才能够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第四,因为国家治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措并举,发挥综合效应。在治理运作的方向上既可以从上到下,也可以从下到上;既可以群众自治,也可以协商共治。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制定得再多再好,没有落实,也只是空中楼阁,流于形式,成为一种摆设。如果只是制定制度而不落实制度,“狗熊掰棒子,掰一个丢一个”,再多的制度也不管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是硬约束不是橡皮筋”。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
第一,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第二,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就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提高执行力,首先就要增强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当前我们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也面临许多艰难险阻,还需要闯过许多激流险滩,将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决非轻而易举之事,所以我们还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第三,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就要统筹兼顾、科学运筹。有效的执行力取决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设计、运作模式、激励机制和技术应用,还需要我们增强系统性、协同性和科学性,要制定出将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科学评价标准,在做深、做实、做精、做细上下功夫。
第四,要抓好制度的执行,还需要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落实好责任制和问责制。解决好不作为、不想为、懒政怠政问题,用制度来约束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效率效能,要为干事者撑腰,让干事者心情舒畅,让干事者得实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我们要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将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冯俊(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原院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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