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8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毕节市七星关区团结乡党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力;黔南州三都县政府办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虚假整改……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一批巡视整改不力典型案例,这是贵州多措并举持续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的举措之一。
巡视不整改,不如不巡视。贵州始终把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作为履行政治监督、推动监督执纪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有效载体,不断完善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作。
巡视机构与纪委监委内设部门、派驻机构有效协作配合,是做实巡视整改监督的基础。贵州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建立情况通报、沟通协调、问题会商移交、整改监督检查、成果运用5项机制,同时细化职能职责,构建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抓落实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格局。
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综合调度部门,在每轮巡视反馈问题3个月内,统筹问题移交单位、分办单位、督办单位、整改单位实现“一本台账”,对巡视整改监督实行整改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明确监督流程,丰富监督方式,才能确保监督实效。为此,贵州省纪委监委明确了从问题移交、分办督办到固化成果7个工作流程,以及听取汇报、督查督导、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审核材料、抽查检查、综合研判、评估问效8种巡视整改监督方法。如,贵州省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到被巡视过的单位督查督导,对“一把手”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联系监督检查室干部现场开展监督,及时指出和纠正发现的问题。
实践中,贵州省纪委监委要求把巡视整改中易发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敢于善于发现问题,严格监督执纪。十二届省委第一至第六轮巡视,贵州共查处巡视整改中重视不够、敷衍应付,行动迟缓、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5起。查处问题的同时,还追究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对巡视整改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