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市场体系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各类生产要素都尽可能进入市场、充分流动,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当前,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正在加快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更加健全,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已经确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形成;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融资在制度上成为可能;土地、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采矿权流转以及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日益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落地,面向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逐步加强。为回应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等写入民法典,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界限进一步厘清,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水平大大提升,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拓宽了渠道。各类生产要素更为全面、深入地实现市场化配置,为各种新产业新业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随着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如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得到明显改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精简,各类审批、登记、备案时限大大压缩。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等促进了投资和交易便利化,显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市场主体更加安心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市场监管体制得以理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应进一步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更好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持续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