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也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不能片面地以混改的数量、比例、进度、范围等作为国企改革的标识。
作为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领跑者,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稍早前,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董勤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给出的“参考答案”是: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重要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实施“二次混改”。
“所谓的‘二次混改’,其实是相较于前一阶段的混改成效来说的。”在李红娟看来,与“二次混改”相比,此前的混改或更多体现在混资本层面以及硬实力方面的联合,包括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改变等,但显然,“二次混改”将更加侧重于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即以“改机制”为核心,从混改涉及的领域、层级、环节等众多方面,呈现出更深度、更广度的特征,而改机制则主要在治理机制和市场化机制两方面发力,其中,治理机制是基础,市场化机制是关键。
针对此次上海提出的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二次混改”,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对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取得决定性改革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解释称,于国企而言,此前的混改可能更多是具有探索性的意义,改革的步子迈得相对较小。而通过“二次混改”,可以在总结前期混改经验的基础上,将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一些,能够拿出来转让的股权也会更多,而更大持股比例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这无疑将有助于吸引优质战略投资者的加入,从而推动混改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让改革真正取得实质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