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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依法上路 老师的戒尺该怎么用?
http://www.CRNTT.com   2019-11-26 12:30:40


  中评社香港11月26日电/在中国争议多年的教育惩戒权终于要依法上路了。教育部22日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给出教育惩戒的定义、划分惩戒的层级,更明示了教育惩戒的数种禁止情形。

  美国《侨报》11月23日载文《中国教育惩戒权依法上路 老师的戒尺该怎么用?》,文章说,应该说,全世界的教育实践者都有这样的共识:教师的职业决定了他必须拥有惩戒权,失去惩戒权或者误用惩戒权的教育都会造成问题。但中国中小学教育的现实困境却很奇怪,一方面,部分教师因为不合理的惩戒给学生带来伤害,进而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部分教师怕惹口水官司,从而放弃对“问题学生”的合理惩戒。困境之下,恐怕大多数教师都在迷惑:手中的戒尺到底该怎么用?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前述官方发布的规则,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征求期里,社会各界人士都会对此提出反馈意见,以帮助明确惩戒权的边界。但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其实是一个世界难题,即便是西方国家,因教育惩戒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这也导致各国在实施教育惩戒上都相当谨慎,比如美国各州法律对教育惩戒的规定都有差异,实施时也会区分无关法律的惩戒与法律行为的惩戒。

  借鉴它山之石,中国的教育惩戒当解决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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