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2日电(作者 陈爱棣)2017年恰逢海峡两岸同胞互动交流30周年之际,曾经那道浅浅的台湾海峡,深深横亘在两岸同胞之间,不仅骨肉亲人不能相见,而且保存的档案资料也无法调阅、研究。
直到1987年在两岸同胞共同努力推动下,终于迈出了台湾同胞能来大陆探亲的壹步。这从表面上看,似乎与我家的关系不是很大, 因为我家并无直系血亲在台湾,然而正是从那时开始,以亲属交流为起点的两岸同胞间的往来,逐步走向各个层面的互动,乃至为两岸同胞共同关注某些热点问题创造了条件。
2014年4月,上海海事法院以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未履行法院判决为由,扣押其所有的 s.s“BAOSTEEL EMOTION”迫使其向陈家支付赔偿金,成为海峡两岸媒体竞相报道的重大事件。这一事件所涉及的中国船东便是先父陈顺通先生。
2016年,我有幸读到台湾大学博士生萧明礼先生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的《抗日战争研究》第 99期上的《对日求偿 “顺丰 ”、“新太平” 两轮强征案的历史考察》的论文。萧博士在其论文中写道:通过查找在台北、上海等地的详实史料还原了陈顺通先生所经历的这段鲜为人知的索赔历程。
萧博士指出:促使他发表此论文的缘由,便是之前的文章对两轮求偿事件的源起、为何有两艘中国籍货轮在抗战初期于日本本土遭受扣押、抗战胜利后中威轮船公司船东陈顺通先生与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要求向日方归还、打捞以及追讨租金的过程却知之甚少,甚至在细节描述上多有舛误之处,不免与事实有所乖离。
抗战胜利后,父亲陈顺通先生及其律师魏文翰先生、魏文达先生便整理、提交了两轮的全部中英文资料,即,两轮的船舶情况表、两份租船合同(魏文翰先生、魏文达先生昆仲是两份租船合同的见证人)、两轮的船舶国籍证、日商就两轮情况给陈顺通先生的回函、两轮分别从 1937年8月16日、1937年8月1日起截止1946年10月15日按国际租船市场不同时期的价格计算的租金并扣除相关船舶运营费用后应该支付的租金等委托国民政府向日方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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