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不麻烦”
让信息多跑路,尽可能让纳税人少跑腿
“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子女教育支出是不是要提供发票证明?”“提供抵扣证明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公众特别关心专项扣除的具体操作流程。
个税专项扣除与基本扣除不同,需要根据每个纳税人的不同状况进行精准抵扣,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充分掌握每个纳税人的家庭和财务状况,个人信息的掌握程度成为决定专项扣除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程丽华表示,方案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尽量简化手续和流程,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同时实现征管风险可控。
对群众担心的一些问题,《暂行办法》里实际上已有明确规定,税务机关需要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均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供或协助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只需要将有关凭证留存备查,在申报时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部门主要采取事后核查的方式,来防范和控制虚假申报偷逃税款,最大限度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会过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在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也有不少社会公众针对如何提高专项附加扣除的便捷性提出了建议。
首都博物馆首席研究馆员齐玫认为,六项附加扣除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方方面面,纳税人申报具体需要做哪些工作,现在还不是很清楚,好多人也担心会不会太麻烦,应该加强个税宣传,让大家心中有数,更好地配合和支持改革。
“财税部门可以开发个税APP,大家下载到手机上,只要把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数据输进去,软件立刻就能算出来减了多少税,这样能让大家一目了然,也更有获得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职工戴天方建议。
“从税收征管层面看,《暂行办法》的一大特点是信任纳税人、方便纳税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许建国表示,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提交的渠道有两个:既可以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也可以直接提交给税务机关,充分考虑了方便纳税人和保护隐私问题。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说,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报的大量信息进行甄别、比对和核验,目前财税部门正在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卫健委等10个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有关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落地实施。随着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征管操作的难题会得到有效解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会得到很好的落实。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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