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3日电/浙江日报讯,记者从浙江省委组织部获悉,浙江自4月中旬起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89个县(市、区)和115家省直机关、21家省属企业、67家省市属高校,涉及64万余人。截至目前,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已基本清理完毕。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重点清查在职和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企业和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违规兼职及取酬问题。督查方式上,综合运用了个人填报、组织审核、公示监督等多种手段,要求每名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没有兼职也要“零报告”。与此同时,通过人力社保部门工资、养老金发放系统全面收集在职和退(离)休的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身份信息,与工商、民政登记信息等逐一比对,确保兼职底数清、情况明。
从专项督查情况看,虽然近年来已经过几轮清理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及取酬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某省属高校有46名退(离)休中层干部没有按要求填报个人兼职情况;某省直单位领导干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并在7家企业投资入股,单位没有责成本人清退违规取酬;某省直单位公示的98人次兼职事项中,仅有9人次经过审批;某县(市、区)13名在文艺类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中,有7名为非文艺类专业出身等。
按照专项督查要求,对未经批准兼职或不符合兼职条件的领导干部,已责令辞去兼任职务,限期清退违规取酬或超标报销工作经费;同时,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或违规兼职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7月下旬,浙江省委组织部对11个设区市和19家省直单位开展了“回头看”督促检查,确保违规兼职应清尽清、违规取酬应退尽退、违纪人员处理到位。
“规范领导干部兼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机制,提高干部监督管理质量的具体举措。专项督查有效遏制了违规兼职、违规取酬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夯实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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