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浙江省惩治腐败成绩斐然。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3068件次,比上年下降3.2%;立案17544件,其中地厅级52人、县处级490人,比上年分别增长6.5%、126.1%和104.2%;党纪政务处分16650人,比上年增长1.3%;移送司法机关709人,比上年增长166.5%。
追回19名外逃人员
密织“天网”精准“猎狐”
2018年11月30日,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例成功引渡的职务犯罪案件。
以顺利引渡姚锦旗为标志,浙江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又打了一个漂亮仗。事实上,自中央部署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在中央追逃办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追逃效率;各级追逃办及其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攻坚克难——
截至2018年12月,浙江省成功追回“百名红通人员”4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浙江省3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已减少到7名。特别是2018年以来,浙江省努力打破越往后越难的困局,合力攻坚,共追回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名。国家监委等五部委2018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以来,我省已有5名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投案自首。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全省纪委监委、组织、公安、检察、金融等成员单位共同构建追逃防逃责任体系,在减少外逃存量的同时,努力遏制增量。各级追逃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出国(境)情况调查,对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同时,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将监督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2018年,全省继续保持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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