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31日电/人民日报评: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双重标准”
全国人大通过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是行使和维护国家主权的体现,也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例。然而,这样一个正当正义之举,却被美西方一些政客恶意诋毁,说什么香港不再拥有“高度自治”,甚至一边假惺惺地关心香港人民,一边又威胁要对香港实施制裁。种种荒腔走板的言行,把霸权主义玩弄到了不知羞耻的地步,也再次暴露了他们毫无底线的“双重标准”。
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是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在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且难以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既有必要性,又有紧迫性,并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换句话说,这不但不存在所谓违反“一国两制”方针、侵蚀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问题,反而是在坚定维护“一国两制”,确保“一国两制”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放眼世界,没有任何国家能够允许在本国领土从事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多年来,美西方国家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汗牛充栋、名目繁多,仅2001年“9·11”事件后就通过了《爱国者法》《国土安全法》《云法案》等,而且已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大量案例。在美国,蓄意散播、劝说他人使用武力推翻美国政府的行为均属颠覆政府罪,最高判处20年监禁;对叛国者,可以判处不少于5年监禁、最高可处以死刑;对于本土恐怖主义者,警方有权搜查电话、电邮、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不仅如此,2013年曝光的“棱镜”项目,更向世人展示了美国为了所谓“国家安全”,走火入魔到了何种地步。
与此同时,美西方一些政客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却大搞“双重标准”。一方面,他们已经构建了涵盖立法、执法、检控、审判以及罪犯改造等各方面的极其严密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他们却不遗余力对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煽风点火、撑腰打气,对他国合法合理的国家安全立法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自己竭力打造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却妄图在中国国家安全网络上“凿洞破墙”,这充分暴露出他们意图打压遏制中国发展的真实目的,也充分暴露出他们打“香港牌”的冷漠冷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