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董希淼指出,银行应该把重定价日的选择权交给客户,不应强制要求客户只能选择每年1月1日,这说明部分银行服务做得不到位。对于银行来说系统开发并不难,很多客户都是在手机上操作,只多一个选项而已。
重定价日选择哪个更划算?
中新经纬客户端了解到,不少银行下发通知,客户如果在8月20日前不在手机APP上操作,会自动转换为与LPR挂钩(注:具体截至日期以各银行公告为准),留给贷款人的选择时间不多了,应该如何选择重定价日?每年1月1日和贷款日对应日哪种更划算?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认为,如果仅考虑享受到贷款优惠利率的时间早晚,不考虑未来利率波动,重定价日当然越早越好。比如现在是7月份,如果贷款放款日在8-12月,可以选择放款日作为重定价日,这样今年就可以享受到LPR下调的优惠了,如果是其他月份选择每年1月1日,那么最早在2021年1月1日就可以挂钩LPR。
上述客户经理还提示,个别银行可能系统设置不同,特别是放款日在8月20日之前的客户最好提前和贷款行沟通清楚,以免发生到明年贷款放款日才调整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LPR和过去的贷款基准利率并不一样,每个月都会跟随市场利率报价变动或不变,而重定价周期通常是一年,因此选择哪个月进行重定价会决定着未来12个月的还款利率。仅考虑转换LPR的时间早晚并不一定能在未来享受到最划算的利率。
对于贷款人担心的年末利率高的问题,由于LPR报价不足一年,尚不能总结出规律。不过从仅有的11个月数据来看,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报价4.8%,低于2019年8-10月的4.85%,但又高于2020年1-7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