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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菲律宾入境者措施。(照片:流行疫情指挥中心) |
中评社台北11月4日电/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日宣布,11月9日起菲律宾入境无症状旅客,回归居家检疫14天及自主健康管理7天措施。不过,由于秋冬是流感好发季节及国际新冠肺炎疫情仍严峻,考量入境有症状旅客染疫风险较高,入境有症状者须完成二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始可到防疫旅宿或返家继续检疫到期满。
指挥中心指出,台湾自9月24日起实施自菲律宾入境旅客皆于集中检疫场所完成检疫,并于检疫期满前再进行采检之措施。截至11月3日,已采集1,294位旅客检体,其中1,268位无症状者,有9名于检疫期满前采检后确诊。
指挥中心表示,依国际相关研究文献及过往案例经验,无症状感染者经14天检疫后之采检结果即使为阳性,其检体几已无法培养出病毒,显示个案已不具传染力。但若为检疫期满后将至医疗机构、长照机构等提供第一线照护服务者,仍须配合规定接受采检。
指挥中心指出,菲律宾近1周平均日增约2千例确诊,截至目前累计确诊387,161例。考量菲律宾疫情于8月达高峰后趋缓,且检验阳性率亦于8月中旬起整体呈下降趋势,因此,指挥中心宣布,自11月9日起,自菲律宾入境旅客之检疫措施,将比照自其他第三级流行地区之入境旅客,说明如下:
一、入境前14天内曾有症状者(含已先自行服药者),应主动告知机场检疫人员并配合采检或其他必要检疫措施。
二、无症状者,依规定返家或至防疫旅宿完成14天居家检疫,于检疫期满后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
三、移工、境外生等专案对象,依指挥中心相关管理措施办理。
此外,从11月9日起,强化“过去14天内有症状旅客”的入境检疫措施如下:
一、入境有症状或过去14天内有症状旅客须配合于机场(或入境后至医院)采集检体,并至集中检疫场所待候检验结果;检验阴性者须于间隔第一次采检至少24小时后进行第二次采检。
二、二次检验结果均为阴性且症状缓解者,经医师评估后始得返家或前往防疫旅宿续行居家检疫至期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