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筱芮指出,深化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是金融工作的重要目标。近年来,随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不断推进,“影子银行”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适时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一方面能够提升银行管理效率,改善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填补“影子银行”清理后带来的需求缺口,是继“堵偏门”之后“开正门”的体现。此次信用卡利率的放开,是在经济“内循环为主、外循环赋能”的大背景下,通过消费升级切入需求侧改革,能够激发消费市场的更多活力。
信用卡利率会降低吗?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8月,最高院调整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由此前“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调整为“一年期LPR的4倍”,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大幅降低,而这也引发市场关于持牌金融机构利率调整的讨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前银行信用卡透支利率多数采取万分之五的日息计算,即年化利率18.25%,超过目前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15.4%的标准。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此前撰文表示,调整后的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已经明显低于不少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水平,不难预计,民间借贷利率下调之后,持牌金融机构利率也会面临很大的下调压力。例如,日息万分之五的信用卡分期利率定价上限将会下调。
他认为,信用卡分期利率是很多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以及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定价基准,信用卡分期利率下调,也会带动整个持牌放贷机构体系的定价下行。
在苏筱芮看来,尽管利率市场化是未来的大方向、大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利率市场化是否存在司法冲突在业内还是有较多争议的。根据对2020年8月以来借贷纠纷案件的相关观察,出现了一些“同案不同判”情形,这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定价管理。如何通过利率市场化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供给体系任重而道远,建议从顶层制度方面厘清金融规制与司法权的边界,由央行完善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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