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2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香港回归23年,司法界仍跟随英国传统,在法庭上戴假发。即使英国亦于2008年准许部分法官毋须戴假发,但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大律师等仍然在法庭内戴假发。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盲目跟随英国习俗有损国民身份认同。有退休法官指出,司法最基本的改革,就是废除假发制度等殖民地遗风,因为法官尊严并非依靠假发维护,只有靠公平公正的裁决,才会令市民心悦诚服。
在英国和大部分英联邦国家,假发是大律师和法官的法庭服饰之一,这种假发配上黑袍是英国司法系统的象征。1997年前,香港跟随英国法官、大律师戴假发的传统;回归后,香港裁判法院的裁判官、终审法院法官及律师毋须戴上假发,但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大律师仍要戴上假发。
其实对于香港法官是否需要戴上假发来维护尊严,一直有争论。然而,每当有人要求废除假发制度,揽炒派便跳出来护航,例如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声称,戴假发不是秉承传统,亦跟民族意识无关,是显示自己服务于制度,不是用个人身份审案、判刑云云。
削弱中国国民身份认同
近期要求司法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不少社会人士指出,司法改革首先就是要废除假发。退休法官黄汝荣在网络节目指出,“法官的尊严若要靠戴起假发来维系,是否有点令人悲哀呢?”他认为,法官的威严并不在于他们的外观,法官能否做到为社会彰显公义,大公无私地作出令市民心服口服的裁决,才是令人打从心底发出敬佩。假发始终都是假的,法官不能够以假发掩饰不公不义的判决。黄汝荣指出,大家不能低估假发的习惯,不要认为只是形式小问题,年轻一代很容易受到这种潜移默化洗礼,在不知不觉间就会削弱自己是中国人的概念,这是一个国民身份认同的严肃问题。
时事评论员冼国林接受传媒访问时提到,现时香港司法界保留很多具有殖民色彩的礼仪,例如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仍然戴假发,根本不合时宜,司法机构必须改革。
前律师会会长、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认为,法官佩戴假发是流于“形式化”、“过时”。“香港司法制度秉承英国传统,连法官假发都仍然继续戴。但香港早已经回归祖国,怎么还能戴着别国的假发,来定夺本国国民的是非?”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支持废除戴假发的规定,“法庭已经是很庄严的地方,毋须用假发去维持庄严。美国法官不会戴假发,英国也逐步废除法官戴假发,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也不会在审讯时戴假发,为何不用统一标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