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28日电/民进党将按照党章规定,于今日中午举行中常会,据说唯一议程是执行党章规定,推选出代理主席,以填补蔡英文为民进党惨输“九合一”选举,按照党内惯例,宣布辞去党主席后遗漏的空缺。但今日的中常会召开之前,在党内引发质疑,由中常会推选产生代理主席,是否抵触党章的规定?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民主进步党党章》第十五条规定,“主席出缺时,所余任期未满一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互推一人代理;所余任期超过一年,应择期由全国党员投票补选之。代理主席或补选产生之主席,其任期均至补满原任期为止,任期超过一年者,视为一任。”因此,代理主席应该由中执会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中常会选举产生。而《民主进步党党章》第十七条又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至少每三个月开会一次”,“常务执行委员会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执行委员会及常务执行委员会,均采合议制。”在惯例上,中执会和中常会都是在星期三举行,但召开中执会时,合拼中常会进行。中执会的上次会议,是于十一月十四日在台中后里福容大饭店召开,召开下一次会议的日期应是二零一九年二月中旬的一个星期三。而且,据说中执委们也没有收到中执会开会通知,因而民进党今日举行的例会将是中常会,由中常会推选代理党主席,与党章规定代理党主席应由中执会推选产生的规定,似乎并不吻合。
不过,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区域“立委”辞职日算起,所遗任期超过一年,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而此次“九合一”选举,有卢秀燕、姚文智两名县市长候选人辞去“区域“立委”,另有黄伟哲、王惠美、杨镇浯等三名“区域“立委”分别当选台南市长、彰化县长和金门县长,按照“宪法”有关“立委”不得担任官吏的规定,三人也必须辞去“立委”之职,这样就有五名“区域“立委”出席空缺。而本届“立委”的任期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亦即余下任期超过一年,必须进行补选。因此,民进党就必须推选代理主席,领导党内的“立委”参选人提名,为党籍“立委”候选人辅选等的工作,不能等到明年三月召开中执会推选代理党主席,因为此时已经是卢秀燕、姚文智遗下“立委”空缺的补选时间,而黄伟哲、王惠美、杨镇浯等遗下的“立委”空缺,也将随即进行补选。本来,民进党完全可以召开临时中执会的方式,推举代理主席,但不知是考虑何等因素,采取由中常会推选产生的方式,可能是便宜行事。但却引来“抵触党章规定”的质疑。说不准,倘党内发生权力斗争,反对蔡英文的一方,将会以此为由,提议推翻今日中常会的推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