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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审判团队为破产企业“解套”
http://www.CRNTT.com   2019-08-21 17:22:03


 

  在济南中院的推动下,意向重整投资人与上述购房类债权人自愿协商谈判,以双方商定的合理价格(本金+合理利息)购买债权,使购房债权人权益及时得到及时、合理清偿,维护了民生权益,稳定了局面。

  今年6月,山东佳辰股权调整完成,项目现场正式移交给投资人。

  清退僵尸企业 成功化解冲突

  2014年11月,济南中院集中受理了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济南合成纤维厂、济南第二棉纺织厂、济南仁丰纺织厂、山东小鸭集团冰柜有限公司、济南味精厂、济南周济莲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7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这7家老国有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庭庭长严琳琳坦言,企业职工人数众多,用工形式复杂,安置资金缺乏,职工内债调查、认定及清偿极为艰难;企业间历经数次兼并重组、合并分立,导致财产状况复杂、不动产权属混乱、机器设备毁损丢失、实物库存与财务账簿严重不符,财产定性和权属划分异常困难;破产企业职工、抵押权人、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人、金融债权人、其他普通债权人、企业房屋场地承租人等利益主体诉求多样,利益交织,信访压力大。

  针对此情况,济南中院联合市有关部门成立破产联动办公室,建立以法院为主导,以国资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清算组成员的破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案件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资金筹集、金融债权收购、资产处置、职工安置以及涉土地、房产、工商、税务、社保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7家破产企业因企业财产大部分抵押给金融机构,此类债权优先受偿,按顺序清偿债权将导致职工债权无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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