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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照片:撷取自疾管署Youube) |
中评社台北7月22日电/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天召开记者会宣布,8月1日起开放外籍人士申请来台国际医疗,不排除大陆、港澳人士,但未必都会核准,且需考量治疗必要性、延续性及疫情风险。健康检查、美容医学等非急迫性医疗除外。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在3月19日颁布边境管制措施,限制非台籍人士入境,也因此使部份国外病人无法来台中断治疗。实务上也发现有些本来在台湾长期治疗的病人,因疫情阻断,疗程被迫中断。
考量台湾疫情稳定,且医疗量能尚有余裕,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天宣布,自8月1日起,除健康检查、美容医学等非急迫性医疗需求外,国际医疗病患可透过医疗机构检具相关资料、文件向“卫生福利部”提出申请来台就医。
“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卫福部”会依申请者医疗必要性、疗程延续性及风险性等原则进行审查许可,协助海外人士来台接受必要的医疗服务。海外人士除包含外籍人士,可向驻外馆处申请,大陆人士由医疗机构向移民署代办申请,港澳人士到香港或澳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驻外馆处申请。
根据过去数据统计,台湾每个月约有500至700名外籍人士住院治疗;一年约8000至9000人,其中大陆籍约占3成、东协国家约36%、港澳7.8%。
石崇良说,规则明订,有来台就医需求者,可申请其配偶或3亲等内亲属2人陪同,必要时得增加1位居住国的医事人员或其他照护者随行,所需文件、资料包含医疗保险证明、检疫切结书、入境健康证明(登机前3天内英文版COVID-19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及收治医疗机构拟定的入境防疫计划、医疗计划书等。
石崇良表示,经许可入境来台就医及其陪同者,航程期间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后应依指挥中心规定进行14天居家检疫,并于检疫期间届满时配合采检措施,检验结果为阴性者,才能到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但若有紧急医疗需要者,则可由收治医疗机构直接安排入住专责病房或负压隔离病房住院,经1次采检结果为阴性后,接受医疗处置,但于14天检疫期间需比照新冠肺炎疑似个案进行照护。
石崇良指出,申请人在台期间的各项检疫费、采检费、医疗诊治费用都为自费,收治的医疗机构并应负责协助安排其检疫及采检措施,包含防疫旅馆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就医安排等必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