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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汪毅夫:丧葬文化之墓碑
中评社北京9月22日电(作者 汪毅夫)1926年12月13日,顾颉刚教授在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倡设风俗研究会,他本人向风俗研究会申报了研究课题《厦门的墓碑》。顾颉刚教授提交课题成果前离开厦大到了广州中山大学。
墓碑是丧葬文化之重要一环,是有很多讲究的。其中最为讲究、也最值得讲和研究的是墓碑的字数。一般说来,墓碑上的字分为竖排的三部分:立碑时间、墓主、立碑人。按生、老、病、死、苦的顺序,从墓碑上之第一字数至最末一字(遇并列的横排字,一行视为一字)要求应于“生”字,或避开“病”、“死“、”苦”三字。如果用数学公式来表示,则合于“总字数=5 X N 十 1(N为正整数)”者,从第一字数至最末一字必应于“生”字。我们来看一个实例。台湾进士汪春源的墓碑第一行7个字,第二行27个字,第三行7个字(其中横排的“福、受、大、炘”和横排的“宝、慕、秉”各视为一个字),总字数为41字,等于5 X 8 十 1,从第一字数至最末一字恰应于“生”字。
闽台民间另有“三老合一生”的讲究,即竖排的三行,字数都是7,每竖行从第一字数至最未一字均应于“老” 字,三个竖行连起来数,则第三个竖行的最末一字必定应于“生”字。这是因为其总字数是21,总字数等于5 X 4 十 1,合于“5 X N 十 1(N为正整数)”的公式也。
2018年9月21日
(作者汪毅夫系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