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市(地)委党建责任制考核注重日常,不组织统一的实地督查检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省级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式进行,各级党组织以常委(委员)会、党委(党组)扩大会议形式进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期间做好巡视(巡察)组内部信息共享,不让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重复提供材料,严格规范调查问卷形式,不搞死记硬背的考试检查。对驻村扶贫工作,省级层面不组织专项督查检查,通过随机调研了解驻村工作队工作生活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指导,市(地)、县(市、区)以指导、服务为主。
五、强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着力解决过多过滥、质效不优问题
14.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党中央、国务院审批,按国家批准的项目总数控制。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省委、省政府审批,省级部门每年开展活动总数不超过20项,市级党委和政府不超过2项,县级党委和政府不超过1项。除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开展临时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5.评比达标表彰主办单位承担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不得要求下级单位配套设立相应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下级不得自行配套开展上级机关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6.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已完成阶段性目标、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作用不突出的,对推动工作失去实际意义或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予以退出和撤销。
六、提高调研检查实效,着力解决走过场、虚而不实问题
17.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决反对“盆景式”调查、“花架子”研究,杜绝“走秀”、“作秀”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