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茌平县纪委收到东大刘村村民的实名举报:“我村书记刘延双,多年来利用职务之便,把村集体的公共财产变卖,部分具(据)为己有……”举报信中,举报人还详细列出怀疑刘延双违纪的11条具体事项。
“群众利益无小事,幷且还是实名举报,一定要查实查细。”茌平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问题线索分析会上作出决定,由杜郎口镇纪委对刘延双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兄弟,你得帮我个忙。镇纪委好像在查村里的账,有些账目对不上,需要你打个收条当作证明。”2017年6月20日,得知镇纪委在对涉及自己的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时,刘延双急忙找到村民刘某某寻求“帮助”。
“行,这收条怎么打?”
“这样,你一个收条写‘今收到现金4130元’,落款时间写2012年9月;另一个收条写‘今收到土地流转费现金10739元’,落款时间写2013年10月,就说你收到了这些流转费。”刘延双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思路向刘某某面授机宜幷再三交代:“镇纪委找你了解情况的时候,一定别说漏了嘴,就说是收到土地流转费了,再问细节就说时间长记不清了。”
听到此处,刘某某有些紧张:“镇纪委还要找我谈话?我这么做不会出什么事吧?”
“不会不会,就是走个过场,你放心吧。”刘延双连忙安慰道。
几天后,调查组找到刘某某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