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将对尼方进行铁路、道路及隧道工程及内陆水道及航运方面的技术人才培训提供帮助。
双方对两国民航主管部门就扩大航权安排达成一致表示欢迎,愿鼓励两国空运企业在该安排框架下开辟更多直航航线。双方将密切配合,推动博克拉国际机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双方积极评价中尼跨境光缆的开通,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领域互利合作。
六、双方同意深化贸易、旅游、投资、产能、民生等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双方将在中尼经贸联委会框架下,建立投资合作工作组和常秘/副部级或其指定代表组成的贸易畅通工作组,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中方欢迎尼方参加将于2019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展。
为增进两国贸易关系,双方将进行全面探讨。中方将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尼泊尔产品扩大对华出口。中方愿考虑为尼方建设多功能实验室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并为塔托帕尼边检站全面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合作。为促进两国贸易投资,尼方将为中资银行在尼泊尔开设分支机构并开展其他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双方将尽快履行国内手续,争取中尼过境运输议定书早日实施。
双方欢迎签署关于尼泊尔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并同意尽早签署关于食品进出口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将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商业原则、市场导向、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