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以二个月为限,应是考虑到经过二个月后,时空环境不知已发生多少变化,故难以用变化后的时空背景来追究前二个月的情况。更何况民进党在野时期,曾一再表示应废除侵犯人权、有违宪之虞的《社维法》,不料全面执政后不但未废该法,还据以作为打击所谓假新闻的利器,真令人不知今夕是何夕!政党于在野与执政时有两套完全不同的标准,要如何带领社会前进?
近期所谓“查水表”事件层出不穷,最为人所诟病的莫过于有属于秘密通讯部分的资讯也被警调掌握。这不免引起外界怀疑,是否已涉及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规定?毕竟该法第2条明定“通讯监察,不得逾越所欲达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且应以侵害最少之适当方法为之”。以2019年以违反《社维法》来约谈案件123件,是2018年69件的2倍左右,更是1999年6件的20倍,明显与“侵害最少”的原则相违背。
根据《社维法》第39条“警察机关因警察人员发现、民众举报、行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违反本法行为之嫌疑者,应即开始调查”。民众举报虽然也是警方调查违反《社维法》的要件之一,但违反《社维法》的案件爆增,显然是警察基于“总统”、“立委”选举查察贿选及查处网路假讯息工作执行计划”,所制定的“查处网路假讯息工作执行细部计划”公文来进行调查所致。
由此可见,民进党是希望透过打假,使不利于本身执政形象的消息不再传播,不论该消息是真是假,即使有违反人权之嫌亦在所不惜。这就不得不令人回想到民进党当初利用全面执政优势设立“促转会”,促进转型正义原本有其正当性,但是最后被副主委操作成“东厂”,间接导致2018年底民进党选举的大败,说明名实相符的重要性!
刻意散布不实谣言致影响公共之安宁者,当然需要查处,但现今的“查水表”明显不是为了打假,而在进行选举操作。若选民不透过选票反制,岂非变相鼓励限缩言论自由与秘密通讯自由,能不慎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