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9日电/据工人日报报道,“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 记者近日了解到,《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
《条例》将“子女陪护假”写入地方法规,引发广泛关注。
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
用工荒是制约养老行业发展的瓶颈。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失能、半失能老人超过4060万,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人员不足50万人,持证人员不足2万人。
甘肃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更为缺乏。截至2019年底,甘肃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446.1万人,占总人口的16.9%,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
6月16日,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文新农表示,要通过建立健全养老和社工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推动解决困扰养老服务发展的招人难、用不好、留不住等问题。
为此,《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应当会同民政、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法规范养老服务用工。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护理岗位补贴制度。
为扩大养老服务的就业人员,《条例》还明确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服务满一年以上,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者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给予逐年代偿返还资助,从本级福彩公益金留成中安排资金予以落实;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发从事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支持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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