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6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反中乱港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其所谓“国际律师团队”及儿子黎崇恩日前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乞求外力向香港施压,干预香港司法。特区政府昨日强烈谴责,指黎崇恩等肆意抹黑香港国安法和特区司法制度,并滥用联合国机制,寻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黎案的司法程序进行干预,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
法律界人士表示,黎智英所谓的“国际法律团队”,确实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刻意干预香港司法程序,企图为黎智英脱身。法律界呼吁特区必须对黎所犯罪行依法追究。\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文) 李斯达(资料)
黎智英的所谓“国际法律团队”及他的儿子黎崇恩,14日发表声明称,寻求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关注黎智英案,诬指特区政府打压香港自由及权利,冀联合国采取措施为黎智英“脱罪”云云。
特区政府昨日严正表示,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国际社会推崇,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应有的司法审判,都是公然破坏香港特区的法治。而发表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
涉妨碍司法公正罪
特区政府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深得国际社会认同。一直以来,香港特区律政司在基本法第六十三条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并严谨和客观地按照《检控守则》以证据和适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独立的检控决定。至于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均会由享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特区政府强调,律政司在有充分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至定罪,以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政府绝不容许任何人包括所谓的“国际律师团队”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并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法律界:必须依法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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