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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有的放矢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图为该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实地调查、田间地头走访等方式瞭解相关情况。(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中评社北京8月1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定不移整治基层“微腐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整治基层“微腐败”彰显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应有之义。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坚定不移,砥砺前行,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整治基层“微腐败”,顺应的是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纠治的是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提升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一贯价值追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恪守“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有力有效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中,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背后大多潜藏着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绊脚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整治基层“微腐败”,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通过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基层是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怎样,党员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关系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显着成效,群众可感可及。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就是要坚定不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严的氛围就在身边,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引领形成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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