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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基层反贪局长获刑5年
http://www.CRNTT.com   2020-10-06 11:50:25


 

  以威胁抓人方式给国企讨钱,私吞大部分

  身为反贪局长,罗建国却一次次再现了“腐败分子反腐败”的影视剧情景。2019年4月,他被嘉禾县监察委员会留置。除了涉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罗建国还涉贪污罪。

  2014年7月,嘉禾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某集团”)办理一宗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在结算费用时,该公司多划给雷某等人23.6万余元,后经多次追要未果。

  罗建国在侦办该集团总经理等5人贪污案时,发现这一情况,便主动向该集团负责人提出,他来帮忙追回这23万余元。此后,罗建国以嘉禾县检察院反贪局受上述某集团委托的名义,用雷某涉嫌行贿罪要挟,逼雷某将23万余元退给某集团,雷某被迫同意。

  雷某在证言中描述,“罗建国对我软硬兼施,还威胁我如果不把这笔钱退出来,他们检察院就会抓我。经过与罗建国多次交涉,我答应了。”

  2015年1月,在郴州市中天大酒店附近,雷某将22万元现金交给罗建国和其同事。次日,他们将其中的8万元交给某集团,把剩下的14万元公款予以截留侵吞,每人各分得7万元。

  今年7月23日,湖南省资兴市法院对罗建国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罗建国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罗建国退缴的贪污所得赃款7万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罗建国违法所得11万元。

  宣判后,罗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今年9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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