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警示消费者过度负债
业内指出,消费金融领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等机构广泛参与竞争下,居民消费信贷市场将从蓝海走向红海。不过,消费者也需警惕消费金融产品的相关风险,避免过度负债。
2021年央行工作会议指出,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其中提到,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银保监会风险提示也指出,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要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日前撰文指出,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更加值得高度关注。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更加依赖购物、交易、物流等行为数据,更多依据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专家指出,互联网借贷产品是消费金融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警示风险但适度发展消费金融的政策总体上不会改变,应出台更多政策措施,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常务主任、研究总监莫秀根表示,多头借贷等风险之所以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是信贷信息不能良好共享。当前我国征信体系主要是银行的借贷以及一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借贷信息,不是很健全。下一步,监管部门应着力解决各种平台借贷信息收集、共享的问题,让贷款方更全面了解客户的借贷和信用信息情况。
除了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莫秀根还指出,过度负债问题更深层次原因是客户缺乏金融素养,没有做好收支平衡规划,为此,应提升居民个人金融素养,将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国民基础教育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