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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电视有无中资?NCC:若有一定废照
http://www.CRNTT.com   2022-11-03 11:44:41


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任委员陈耀祥。(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11月3日电(记者 黄筱筠)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今天质询表示,她掌握的资料,《镜电视》大股东陈泰铭已向媒体证实出售股份。钱是从《镜电视》创办人裴伟帐户汇给他,要求NCC应请“金管会”协助彻查裴伟、陈泰铭资金往来。NCC主委陈耀祥表示,要查资金一定要有这笔资金,以及资金是否可疑等。对于有无中资,会请“金管会”协助调查。他强调,“对于资金往来若涉及中资一定是红线,那一定是废止(指执照)”。

  交通委员会今天邀请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任委员陈耀祥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及立法计划;就“镜电视财务问题、股权转让、董监事更迭、泄密疑云所肇之经营与信任危机”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陈椒华表示,《镜电视》上架取得执照时的附款当中,注明一般股的股东在2027年6月30日前不得将股份转让他人,不得受渗透来源直接或间接投资,但现在媒体报导有股东私下卖股,卖出前由裴伟统收再转卖,要如何确认背后资金来源,这部分是否违反附款。

  她要求,NCC除了请股东来说明还要怎么查证,要求NCC应该要很认真去查,甚至是请“金管会”协助彻查裴伟、陈泰铭的资金往来,否则就是放水、无能。

  对于《镜电视》股权转售,陈耀祥表示,这是媒体的报导,NCC在查证当中,但只能行政调查,没办法去搜索等,欢迎社会各界有相关资料都可以提供。“对于资金往来若涉及中资一定是红线,那一定是废止(指执照)”,不过现在资金都是国际化,是否为中资要花很多时间去调查,会请“金管会”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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