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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已经在6月24日公布相关“国会”改革法案。(取自府方网站) |
中评社台北7月17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昨天通过决议邀请赖清德至“立法院”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国情报告”,不过,府方马上打脸“立院”决议,认为“国会”改革相关法案既有“违宪”疑虑,自应等候“宪法”法庭裁判结果。但相关法案已通过三读,又是赖清德颁布实施,现在“宪法”法庭暂时处分裁决未果,府方拒绝“立法院”邀请出席“国情报告”,不等于自打嘴巴吗?连自己颁布的法令都不愿意遵守,这样很难说服民众。
“立法院”会昨天经表决,先后通过国民党团、民众党团所提修正动议,决议“立法院”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邀请“总统”赖清德至“立法院”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国情报告”,并依法回应“立委”的问题,其发言时间、人数、顺序、政党比例等事项,由党团协商决定。
府方随即回应,关于“立法院”三读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宪法”法庭已经在7月10日召开过准备程序,目前“释宪”案及暂时处分案皆正由“宪法”法庭审理当中。虽然裁判结果未知,但既有“违宪”疑虑,自应等候“宪法”法庭裁判结果。
关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相关修法,之前“立法院”已三读通过,赖清德也在6月24日以“总统”令公布该法,法规明定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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